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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天了!土地出让重大调整!50%收入将用于这里!

2020-9-25 16:34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摘要:   昨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表示,我国将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分配格局,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 ...

  昨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表示,我国将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分配格局,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明确提出从“十四五”第一年开始,各省(区、市)要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到“十四五”期末,以省(区、市)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

 

  此举可谓为广大农村注入了一剂强心剂。韩俊表示,这项改革的意义非常重大,可以引导资源要素向乡村流动,是在土地出让收益大蛋糕里多给农村切一块,是城乡利益格局的重要调整,

 

  一、为何调整?

 


  1、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偏低

 

  长期以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偏低,是造成农业农村建设投入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要全面促进乡村振兴,需要真刀真枪地干,需要真金白银地投。

 

  2、反哺农村正当时

 

  长期以来,我国土地增值收益取之于农,但主要用之于城,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

 

  2019年,我国城镇化水平已经超过了60%。这个时候,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发展的关键阶段,应把土地增值收益更多用于农业农村,回馈农民。

 

  3、填补7万亿乡村振兴投入

 

  乡村振兴到底需要多少钱?经过初步测算,要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今后五年的重点任务,大约需要投资7万亿以上。要实现7万亿以上的乡村振兴投入,现有的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还需要大大提高。

 

  二、如何调整?

 


  1、两种方案

 

  一是按照当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逐步达到50%以上计提,如果基计提数小于土地出让收入的8%,则按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8%计提。二是按照当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逐步达到10%以上计提。

 

  2、资金用途

 

  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

 

  3、具体要求

 

  “三个严”,两个严禁,一个严格。

 

  一是严禁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确保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二是严格核定土地成本性支出,不得将与土地前期开发无关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的建设成本纳入成本核算范围。

 

  三是严禁以已有明确用途的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同时,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土地出让收支信息平台,实现实时监控。

 

  三、面临哪些难题?

 


  1、会否导致地方财政紧张?

 

  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也确实有一种担忧,即地方财政形势比较紧张,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可能会对地方财政收支带来影响的问题。

 

  应对这个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措施:分步实施改革,允许地方分5年改革到位;严格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明确向县级倾斜的政策导向。

 

  2、收入分配统筹问题

 

  土地收入分布不均,一些乡村振兴任务较轻的发达地区,往往是土地收入最多,而一些土地收入不高的地区,则有较重的乡村振兴任务,因此,如何统筹安排相关资金,也是一个难题。

 

  解决方案为:允许省级适当统筹;中央统筹的资金向部分地区倾斜;对北京、上海等少数省份适当放宽要求。

 

 

  我国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发展不充分、不平衡。让“取之于农”的土地收益,真正“用之于农”,让农业农村发展好,让农民富裕起来,国内大循环才能真正畅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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