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9-10 09:12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6月26日,以《业主盼开发商晒一本“明白账”》为题,对瀍河回族区开元小区向业主收取燃气和暖气“接驳费”一事进行了报道。6月28日,洛阳市发改委回复称,已要求开发企业按每平方米80元标准收取热力管网建设费,对多收取的费用退还购房户。 此前,开元小区业主在洛阳各大BBS上投诉称,开元小区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商却向他们收取2600元的燃气初装费以及每平方米180元的热力管网建设费。 6月28日,针对开元小区收取双气“接驳费”问题,洛阳市发改委回复称:燃气管网建设费用已包含在销售价格中,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对于热力管网建设费 用,根据洛阳市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12〕91号)等相关规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项目规划 红线外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不包括项目红线内热力、燃气庭院管网建设费用。由于市政府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2009年文件和2012年文件关于 热力管网建设范围过渡期政策界定不明确,在核算开元小区开发成本时,热力分户计量表、热交换站及其他费用未计入成本。经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由开 元小区购房户按照每平方米80元交纳热力管网建设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