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7-14 10:35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昨天,记者在夏交会上看到了一个很久以前出现的促销方式,那就是“零首付”。一开发商承诺只要购房者交纳2万元订金,开发商就可无息为买房者垫付首付款。 夏交会上,甘井子区一楼盘的促销宣传单上,赫然打出了“零首付”字样。该楼盘促销员告诉记者,目前楼盘的小高层是7500元/平方米起价,户型多在70平方米~120平方米之间,主要面对刚需购房群体。“零首付”的意思是由开发商来垫付首付款,目前这个活动主要针对首套房的购房者。按目前该楼盘打出了“1万抵6万”优惠活动计算,一个70平方米左右的二室一厅房源,总价在47万元左右。按首套房贷款首付三成计算,首付款约14万元。贷款买房的市民只需要和开发商签订合同,交纳2万元订金,开发商就将垫付其余的12万元首付,并出具发票,买房者就可向开发商合作的银行贷出其余七成房款。对于开发商垫付的首付款额,购房者只需要在1年之内还清即可,没有任何利息或手续费用。 房地产业内专家表示,大连楼市在2010年左右的确出现过购房零首付的促销。当时楼市限购令刚执行,市场骤然遇冷,除降价之外,开发商或二手房中介在降低首付款上动起了脑筋,主要目的是把买房的门槛降下来,扩大购房者的选择面。记者了解到,“零首付”促销主要是吸引购房款不足的买房者。 可是,对于急于回笼资金的开发商而言,零首付促销只能限于短时间、小范围内实行,在垫首付这一时间段内,对开发商资金链的要求更为严苛。零首付本质上等同于分期首付,开发商自己或找投资机构垫付的首付款都是有成本的,而购房者用一年时间或者几个月的时间,把剩余的首付凑齐再去申请房贷,这其中变数很大,容易产生纠纷,对于开发商而言太过麻烦。从购房者角度考虑,如果购房者贷款条件在银行审批不通过,开发商是否退还已经缴纳的购房款项,也存在风险,所以需要谨慎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