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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政府负债超10万亿 4407套廉租房违规租售

2011-6-28 10:49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摘要: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关于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 重大民生资金项目审出一堆问题 5个县挪用新农合资金2738万元 审计调查9个省区45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相...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关于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 重大民生资金项目审出一堆问题

5个县挪用新农合资金2738万元

       审计调查9个省区45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表明,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挤占挪用新农合资金的问题。其中:5个县的有关部门挪用新农合资金2738.18万元,用于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等;6个县的经办机构虚报参合人数,套取财政补助37.30万元;14个县的经办机构擅自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向8118人多支付新农合补偿487.80万元,还有4个乡镇卫生院利用虚假病历等获取补偿56.78万元。

4407套廉租住房被违规租售

       从审计8个省区16个城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情况看,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地和住房管理等方面工作还不到位。16个城市中,有10个城市2010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计划未全面落实,实际少供地7335亩;4个城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未按规定达到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有4407套廉租住房被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廉租住房分给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还有4428套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

7省市部分单位骗取就业补贴1857万元

       从审计9个省市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看,8个省市的部分主管部门和单位违规将财政就业资金8.89亿元,用于基本建设、委托理财和工作经费等支出;7个省市的部分单位采取编造虚假材料、虚报人数和重复申请等方式,骗取就业补贴1857.52万元;4个省市部分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违规申领就业补贴865.04万元。

套取4.14亿发奖金、津贴

       201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设立“小金库”问题仍然存在,82个中央部门所属单位套取和私存私放资金4.14亿元,主要用于发放奖金、津贴等。

       刘家义介绍说,一些部门监管不严,加之事业单位改革尚未到位,部分部门所属单位违反财经制度问题比较突出。此次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有80%以上发生在所属二三级单位,涉及金额49.3亿元。

       据介绍,审计发现,210个所属单位未经批准扩大开支范围等10.26亿元;33个所属单位采取虚列支出、以拨作支等方式,将1.51亿元预算资金列支后拨付给下级单位或项目承担单位;13个所属单位采取重复申报项目、多报在编人数等方式,多申领财政资金0.3亿元。

       80个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征缴非税收入3.09亿元,违规收费3.68亿元;52个所属单位违规出租出借资产、委托理财以及资产入账不及时等,涉及金额18.75亿元;39个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有的是为加快采购进度规避集中采购,有的是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和程序不规范,涉及采购资金7.57亿元。

       一些部门决算草案编报不够准确。对部门决算草案的审计发现,40个部门账务处理不规范,部分收入、支出、结余和资产反映不够准确,涉及金额22.44亿元。

红十字总会超标采购420万余元

       今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简称红十字总会)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红十字总会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

       2009年底,红十字总会未将所属干细胞管理中心项目资金累计结转和结余25.32万元纳入2009年度部门决算和2010年部门预算,也未报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2010年,干细胞管理中心使用上述资金用于原项目支出。

       2010年12月,红十字总会在“卫生救护师资培训”项目结余资金中列支30万元,准备用于卫生救护培训网络管理系统培训,但至2011年初,上述培训尚未进行。

       2010年,所属干细胞管理中心未经批准,在“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项目中,列支了与该项目内容无关的抽检费、红十字总会新闻稿发布服务费和会议费共计22.48万元。

       另外,在2009年12月,红十字总会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确定了模拟人等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金额1227.67万元后,仍按照原采购预算1648万元与中标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相应增加了采购数量,合同金额超出中标金额420.33万元,占中标金额的34.24%。

部分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

        刘家义27日说,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

        审计发现,在107174.91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67109.51亿元,占62.62%;担保责任的23369.74亿元,占21.80%;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16695.66亿元,占15.58%。在这些债务余额中,有51.15%共计54816.11亿元是2008年及以前年度举借和用于续建2008年以前开工项目的。

       审计发现,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须研究和规范。一是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缺乏规范,大部分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二是部分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中,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25473.51亿元,涉及12个省级、307个市级和1131个县级政府。从行业看,高速公路、地方所属普通高校和医院90%以上的债务余额为担保债务或救助债务,借新还旧率较高。三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多,管理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