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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新药”能否除楼市痼疾

2013-11-4 08:18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摘要: 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毫无悬念地继续着上涨的态势。其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四个一线城市的房价同比上涨幅度均超过了20%,北京领涨全国,同比价格涨幅高达20.6%。字 ...

 

    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毫无悬念地继续着上涨的态势。其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四个一线城市的房价同比上涨幅度均超过了20%,北京领涨全国,同比价格涨幅高达20.6%。

    字面理解这个房价数据的含义:一年之内北京的房价又涨了五分之一。 与年初北京提出“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上年比保持稳定”的房价控制目标相比,连续数月20%左右的同比涨幅显然离“稳定”的要求相去甚远。就在国家统计局数据发布的第二天,北京市住建委出台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策,在《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中提出七项规定。

    这份被业内统称为“京七条”的调控政策,核心内容就是在今年年底和明年年内向北京市场投放多达7万套“自住型商品住房”。它的入市价格被严格限制,至少低于周边房屋均价的30%。无论最终这7万套住房花落谁家,京城楼市的均价随之回落已是必然,从数据的意义上看,未来北京控制房价的成果已经一目了然。

    回顾近三年来的房地产调控,从最初的“限购、限贷”,到今年年初的严格落实国务院的“新国五条”,北京无疑是对房地产调控各项政策执行速度最快、执行力度最大的城市。不过,北京市的房价上涨却并未因此而稍作停留,依旧走出了一条从“贵”到“很贵”再到“非常贵”的上涨曲线。

    面对热度不减的楼市,2013年北京市不仅开始严格预售证的发放,通过“限价”直接干预商品房定价,同时也在土地买卖上多次尝试“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以控制土地的溢价,进而调控未来的房价。事实上,“自住型商品住房”正是在这种尝试的基础上出现的,与其说是新政策,不如说是前期精心铺排之后水到渠成的结果。

    从本质上讲,“限房价、竞地价”的卖地方式并没有过多改变政府从土地上获得的收益,其让利幅度远不可与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相提并论。既不愿大幅度降低地价,又要求房价被严格限制,被摊薄的只能是开发企业的利润。一旦开发企业感觉无利可图,甚至意识到“自住型商品住房”会严重影响到普通商品住房的开发与买卖,他们是否还有动力继续从事类似的开发?一旦开发企业缺乏动力,那么相关区县是否还愿意拿出更多的地块用于“限房价、竞地价”?

    “自住型商品住房”已经画好了饼,能不能充饥,其前景和效果仍有待实践的检验。不过,无论它是否真的能在保证公平和持续供应的基础上调节房价,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它都没有改变目前困扰房地产市场的体制性问题:对土地财政的需求和对房地产业的拉动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