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17 15:14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今年1月的公布实施后,住建部6月7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简称《办法》),同时废止了2003年出台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办法》确定了房屋征收补偿的评估办法。新规一出,立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此次新规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对新规如何看待?对楼市会有何影响?本期《地产会客厅》特邀我市业内专家及房地产精英一起深度探讨拆迁评估这个话题。 主持人:此次《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黄昌东:近几年,随着旧城改造力度的加大,许多居民告别了居住多年的旧房,改善了居住条件。但是,随着各类开发性质的商业行为的增加,拆迁居民利益被忽视甚至是被侵占的情况时有发生,由此引发了大量的拆迁纠纷和群众上访。如何为拆迁房屋估价,一直是拆迁问题的焦点和难点,此次新《办法》的出台,对此前一些模糊的规定进行了明确,是对各地地方政府房屋征收评估成功经验的总结,这不仅是市场推动的结果,也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主持人:对比《办法》和《意见》,有哪些不同之处?大家对此次颁布的新规定是如何看待的? 柳利群:我认为变化主要有三个方面:在《办法》中,对房屋价值的评估,不再将政府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指导价格)作为评估的依据,而是将完全按照市场价进行评估;对评估方法的选择有了更具体的要求,《办法》要求估价师分析不同评估方法对被征收房屋的适用性,对不同被征收房屋要求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并且详细规定了需要考虑的评估因素;对评估机构的选择有新的规定。相对于《意见》,《办法》规定由被征收人选择评估机构,取消了政府指定,这是社会公平的体现。 黄昌东:此次出台的《办法》是对今年年初发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一次细化和有力补充,也是我国对征地、拆迁的进一步规范。新《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老实人吃亏、钉子户得利” 的现象,体现了房屋的市场价值,凸显民生关怀,更有利于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 主持人:《办法》进一步强调了市场规律对于征地的影响力,这一政策对房地产市场会有何影响? 张涛:新规的颁布将使房屋在征收和拆迁补偿过程中的评估价格更接近市场水平,更趋合理,更能体现被征收房屋在某一时点的真实价值,从而更好地保障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还将使房地产市场更加规范,有利于行业的发展,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同时,《办法》的颁布和实施无疑将导致拆迁成本的上升,最终也将转嫁到房价上,并由购房者来承担。尽管如此,个人认为不能单纯地判断“此举会推高房价”,或许说是“房屋价值的真实体现”更加贴切。当然,任何一项措施的效果最终都将来自于执行环节,如果缺失上层监管或执行不到位,则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