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年内会有“具体动作”。继2011年上海(楼盘)、重庆(楼盘)率先试点之后,个人住房征税改革再成焦点。
面对公众对借房产税稳定房价、促进社会公平的普遍期待,专家提醒,应重视房产税本身的功能,避免房产降价立竿见影、贫富不均药到病除两大认识误区。
平衡财富,而非打压房价
“房产税开征之日,是房价见顶之时。”北京(楼盘)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教授钟伟日前的表态,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网友为之雀跃,认为房产税有望成为遏制房价上涨的抓手。可事实却是,房价仍在持续走高。今年4月,上海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环比、同比分别上涨2%和10.2%,重庆分别上涨1.1%和5.6%。
以上海为例,只针对增量房的房产税试点,将税率划分为0.4%和0.6%两档。试点以来,上海共认定5万套住宅需缴房产税,其中2011年2万余套,2012年约3万套。业内人士透露,如果单论个人住宅,5万套住房缴纳的税额应在50亿元左右。而以上海的人均住房水平计算,征税对象仅占总量的5.4%左右,用“杯水车薪”形容并不为过。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告诉记者,上海房产税试点2年多来,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房价。从楼市供给来看,由于对大户型征税,也鼓励开发商多造了一些小户型楼盘,部分调节了住房资源分配。但总体而言,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并不大。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说得更直接:“房产税本身的作用和大家的期望反差较大,虽然起到一定作用,但成效毕竟有限。”他解释说,房价的涨跌主要由供求关系决定,取决于刚需与改善型需求的实际情况,以及市场对房价的预期。“相较房产税,限购、限贷等政策对房价的影响更为显著。”他表示,房产税只是住房政策中的一部分,“不能全都指望它”。
“很多人没有考虑过,房产税可能转嫁到购房者身上。”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告诉记者,卖房者缴纳的税款,最终会加在房价里,增加购房成本。因此,房产税还可能变相抬高房价。“此外,对很多囤积数套房产的投资者来说,现有的税额是九牛一毛,根本不会放在心上。”他说,如此一来,房产税就无法打压囤积的房源,供求两端也就难以平衡,“房产税的目的是调节收入不均,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使用房产税来降低房价。”
立足长远,不求大刀阔斧
“从合理性的角度,所有房产都应该征税。但从操作性来看,只对增量房征税比较可行。”胡怡建表示,在房产税试点中,对增量房征税,还是拿存量房“开刀”,是最大的争议点。在陈杰看来,房产税需要慢慢导入,逐步过渡到向存量房征税,这在短期内还难以实现。“其实这也是政策的技巧或者说妥协,要先让人有心理准备,愿意套现的也可以卖房,进一步调节供需平衡。”他说,如果一开始就“大剂量地对存量房征税,政策阻力会很大,社会的反应也不会这么平静。”
目前,地方政府主要的收入来源仍是土地财政。谢逸枫说,数十亿元的房产税收入,和动辄数百亿乃至近千亿元的土地财政相比,相去太远,“房产税想要取代土地财政,还有漫长的路”。
但是,“房产税代替土地财政是必然。”陈杰说,“像上海,不可能一直拍地,靠动拆迁获得土地资源也比较困难。将来可以考虑在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将农民的一部分宅基地复耕,另一部分以村为土地供应主体,扩大土地来源。”如此一来,房地产市场会逐渐趋于平稳。
展望房产税的未来,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表示,征收房地产税“不是试点可以一了百了的事情,要建立起一套公正公平的房产税体系,既包括多持有住房的累进税制,也包括对弱势民众的房产税减免条例。”他认为,如果税率、法理、开征时机等方面都臻于成熟,也建立了完备的房产信息全国联网体系,“房产税就可以在全国征收,不仅仅停留在试点层面上。”而这些,最需要的就是时间。
谢逸枫强调,在房产税的长期建设中,还应当建立“商品房归市场,保障房归政府”的“双轨制”,让房产税收入用于保障房建设,满足无力购房者的住房需求,从而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的供需结构。
胡怡建告诉记者,上海的房产税试点遭遇了一些现实问题:第一,为何仅上海和重庆征税,在全国范围内是否存在公平问题?第二,存量增量如何征收,税率如何制定,尚未形成共识。第三,征税标准按面积超标还是价格超标,各有利弊,未有定论。“不管怎么说,上海的房产税毕竟走出了一步,今后如何发展,还要立足长远,综合评估。”他总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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