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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焦作市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1-4-25 10:13发布者: adminzhou

摘要: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 ...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条例》实施时起,我局及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运作机制,明确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日常工作机构、工作程序、保密审查、规范填报、考核评议等,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

  为正确指导相关科室有效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方便群众查阅信息,我们编制了《焦作市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焦作市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我局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宋太安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应公开信息,各业务科室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办公室 专门 落实了 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与此同时,我局在局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了网上依申请信息申请点。 截止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 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更新领导分工9条,工作动态60篇,图片新闻24幅,通知公告23件,发布商品房预售信息35条,对123家开发企业、89家物业管理企业和30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1件。

四、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我局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信息收集、发布还不够及时,信息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和督查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就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填报规范及报送要求等开展宣传培训,增强相关人员尤其是各科信息联系员全面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政府信息的能力。

  二是强化督查抓落实。办公室每月通报一次各科室收集、报送政府信息的数量及质量等情况;进一步增强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

    2010年,我局将按照市政府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同时我们将进一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二O一O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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