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房地产调控的各地实施细则已经揭开面纱,但房产税鲜被提及。
不过,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却引发猜想,方案明确提到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部、住建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
对此,中原地产研究总监张大伟表示,不动产登记是房产税出台的必须前提。
今后不动产将强制登记
针对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的消息,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旋即发布评论称:“好政策,能快就更好。我目测、大胆预测,如果今年实施这样好的政策,房价马上会跌。”
在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逐步深入的背景下,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出台与房产税之间关联也倍受关注。目前房产税除上海和重庆正在进行的试点外,如何扩大房产税试点的最大技术性难题就在于房产信息联网。
今年“两会”期间,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40个城市住房信息联网已完成,今年还会有更多城市纳入进来。
一旦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住房信息联网的难题或将迎刃而解。张大伟说,不动产登记制度将构建一张比大中城市住房信息网更广泛的网络,而且不动产联网更多是全国范围的。
不动产登记条例的政策本身并不影响房价,但它类似于人口普查,将是其他所有长效调控政策的基础,“一旦不动产登记实现,那么其他政策的出台将非常快,对市场投资者的心理影响非常大。”张大伟表示。
房产税仍是抑制房价“杀手锏”
细数各地“国五条”执行细则,不乏加码与从严政策,例如北京细则就强调单身京籍人士限购一套房产,并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
不过调控效果依然存有悬念。链家地产副总裁林倩告诉记者,新政对市场的影响在一段时间内比较显著,但长期看仍需从供需上根本解决房价上涨,“现在一是保障房制度要尽快完善,分流市场需求;二是盘活存量房市场,增加供给,尽快建立起调控的长效机制。”
而长效机制中,房产税是最重要的一环。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近日表示,房地产调控问题要体现出调控新政的治本水准,制度建设不容回避,而使保有环节的税收成型并与土地开发、房产交易环节的税费合理协调,是制度建设的关键。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就建议,现在应将已经成功的限价、限购政策及时总结,转化为用经济手段来进行。同时对第二套以上,比如说从第三套房产开始征收不动产的调节税。
多位业内人士还指出,如果房产税在全国范围内开征,目前限购等政策措施就可以逐步退出。第三套房起征?国土部副部长建议适时征房产税
房产税在沉寂一段时间后,又再次有高层发声。
3月23日上午,在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3”年会时,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现在应将已经成功的限价、限购政策及时总结,转化为用经济手段来进行。同时对第二套以上,比如说从第三套房产开始征收不动产的调节税。
伟业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告诉记者,房产税不管税收设计如何,一定要有前提——必须是针对存量房。
减少流通税费增加保有负担
在3月1日公布的新国五条细则中,围绕房产税的表述并不多,“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此前,公众对房地产调控的关注更多转向了二手房交易环节税收和二套房信贷政策上。而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在高级别宏观经济论坛上的此番说法,再次引起了大家(小区网 论坛)对房产税的关注。
胡存智表示,在保证或者是能够提供充足供应量的前提下,要适时把成功的行政手段转为经济手段,因为行政手段虽然快,虽然有用,但是副作用也大,执行起来是有困难的。
阳光100副总裁范小冲告诉记者,房产税的开征是必须的,只是土地制度和地方的财税制度有待完善。
尽管业界和官方都明确了房产税应该逐渐推广的观点,但是方案设定和征收难度是面临的主要困难。
胡存智的想法有一定新意。他认为,调整房地产税收,把投资、投机性需求引导到两套房之内,使第三套房以上的房子失去过多的投资价值,这样的话就使得现在的供不应求局面能够得到扭转。大批的存量房,或者说多余的房子能够作为供应源,逐步地供应到市场中来,这样的市场是可持续发展、长期稳定的市场。
从胡存智透露的信息来看,这并不只是他个人的观点。胡存智说:“在税收的环节上,国土部门也一直在研究,我们一直建议减少流通的税费,增加保有环节的税费,是两套(房子)以上的保有环节税费要增加。”
胡存智表示,在这个基础上就可以把有关的资金,用于首次置业或者是租赁房屋的人员,这样使得房地产市场能够健康而有效地发展,不用过多的采用行政手段来处理。
信息未全联网 开征难度很大
无论对存量房征税,还是只对增量房征税,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是最大前提之一。自去年全国40个城市住房信息联网完成后,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告诉 记者,今年还会有城市加入。
业内人士表示,政府已经具备了建设信息系统的技术条件,但是各个部门之间合作沟通环节面临难度。住建部部长姜伟新也不讳言地指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有相当大的难度,但仍需要继续努力将它建立起来。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年初时房产税试点工作一度面临停滞,恐怕在今年上半年很难有城市被新纳入试点。
此外,中指院副院长黄瑜还曾表示,市场中买方仍处于劣势,房产税会转化为交易环节的房价或其他税费,不仅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也增加了刚需的负担。
目前上海和重庆已经进行的试点也可以提供一些参考,上海市规定本地户籍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以上住房以及外地户籍新购住房,按交易价格的70%征税(以后按评估价),税率为0.4%~0.6%,免税面积为人均60平方米。
重庆的征收对象则是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确定税率为0.5%~1.2%,免税面积为100~180平方米。
“从上海和重庆房产税试点征收情况看,房产税征收并没有对两地的房地产市场产生过大的影响。”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顾云昌告诉记者,从实施情况看,上海市的房产税征收标的是增量房产,对交易环节征税在实施及操作层面上更容易一些;重庆市则对存量房和增量房统一征收。
他说,对于存量房的征税,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土地财政的现状;对增量房即交易环节征税,则致力于对投资性炒楼行为的抑制。房产税开征试点扩大的话,可能还会先采用上海的办法。但即使进一步扩大试点,现有情况下也不太可能在税基以及征税力度上做太大的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