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3-27 08:26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25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定调2013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内容要求,广州、深圳需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要求,广州、深圳、佛山、珠海四个城市继续执行限购。这是全国首个落地的“国五条”细则。然而“国五条”细则中提出的二手房交易或征收20%个税的内容在广东省国五条中并未提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