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22 10:26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焦作市按照政府组织、市场运作、统一领导、属地实施、统筹兼顾、资金支持的原则,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用两年多时间完成了10523户、117万平方米棚户区征迁工作,已有1177户棚户区居民喜迁新居。目前,12826套安置房正在加紧施工,另有4967套安置房正进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5月14日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推进会推广了焦作市的棚改建设经验。 焦作市制定了投资优惠、收费减免、拆迁安置、审批提速等四大类12项棚户区配套政策文件,创新性提出“投资人出资拆迁安置未竞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的给予10%的利润”、“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项目容积率指标,争取实现项目总体收支平衡”、“对低收入家庭提供不小于45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等具体政策,为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焦作市在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奖补资金的同时,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将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市场细分,对具有商业开发价值的城市棚户区,由城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采取市场开发方式进行运作;对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城市棚户区,由市政府所属的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改造。在工矿棚户区改造中,采取企业自行改造、企业与社会资本联合建设、房地产综合开发等方式进行。两年来,焦作市财政仅投入引导扶持资金2.2亿元,就吸引社会资金20多亿元,解决了改造资金难题。 为顺利实施拆迁工作,焦作市实行安置政策、安置方案、补偿标准、工作程序、房源信息等“五公开”。80多个市直部门3000多名党员干部与棚户区群众结成了帮扶对子,帮助他们解决租房、上学、就医等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