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3-7 09:32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为保障焦作市城市建设及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土地征收的权属、范围:
地块系山阳区中星街道办事处高岭村、寺河村集体土地,东至规划十五路,西至贵苑路,南至规划十一路,北至南山路。
二、征收土地目的
为了辖区经济发展,需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本次拟征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工作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山阳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山阳区人民政府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预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