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布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为做好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相关待遇核定工作,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公布我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5328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197元(60%),缴费基数的上限15984元(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