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2 14:40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焦作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焦征预字〔2021〕9号
为保障焦作市城市建设及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地块一系焦作市示范区文苑街道芦堡村、钦平陵村、史平陵村,东至文丰路、西至山阳路、北至新河。
地块二系焦作市示范区李万街道南张村、耿作村,东至南张村地、西至南张村地、南至黄河路、北至南海路。
地块三系焦作市示范区苏家作乡南石涧村、东官庄村,东至许官线、西至南石涧村地、北至东官庄村地、南至东官庄村地。
地块四系焦作市示范区李万街道秦屯村、文苑街道和屯村、永兴屯村,东至文汇路、西至迎宾路、南至大沙河。
地块五系焦作市示范区阳庙镇小梁庄村,东至许官线、西至小梁庄村地、南至小梁庄村地、北至小梁庄村地。
地块六系焦作市示范区宁郭镇大驾村,东至大驾村地,西至大驾村地,南至新丰粮库,北至G327。
征收土地目的
为了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民生活质量,需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本次拟征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工作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现状调查。
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组织对社会稳定性风险进行评估
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电话:0391-879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