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2 17:02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缓解修武辖区居民因疫情造成的生活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河南省契税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修武辖区内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是在修武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含商品住房与商业用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自然人。二是补交以往购买商品房欠缴契税的自然人(不含二手房)。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方式,为期一个半月。具体如下: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含商品住房与商业用房,不含二手房)的。凡在2021年11月15日至12月10日(含)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按照契税实缴总额的15%给予补贴;凡在2021年12月11日至12月30日(含)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按照契税实缴总额的10%给予补贴;
(二)补缴以往年度购买商品房契税的。凡在2021年11月15日至12月10日(含)期间补缴契税的,所产生的滞纳金全额补贴;凡在2021年12月11日至12月30日(含)期间补缴契税的,所产生的滞纳金按50%补贴。在以上规定时间之外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契税缴纳日期为准)。
三、契税缴纳办理方式
(一)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纳税人携带申请资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综合受理窗口(宁城路69号)办理;2、资料审核:纳税人到不动产综合受理窗口进行资料审核;3、缴纳契税:审核资料合格后,纳税人在不动产综合受理窗口现场缴纳。
(二)税款缴纳方式
纳税人可以通过刷银行储蓄卡或信用卡方式缴纳,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提前绑定好银行卡)等支付方式缴纳。
(三)办理所需资料
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纳税人本人银行账户信息。 商业用房仅需提供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
(四)契税缴纳现行适用税率
商业房屋契税税率统一为4%;住房按照以下情况确定适用税率:
(五)现场办理特别提醒
1、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办理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为避免人员拥堵,请遵守秩序,排队进场办理。
2、以上所有资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3、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四、补贴资金办理方式
(一)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
申请人缴纳契税后即可申报,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契税完税证、房屋购买合同原件(其中购买新建商品房需提交经县住房保障中心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资料和复印件,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综合受理窗口进行资料申报,并留存复印件一份。申报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元月10日。未在申报补贴时间段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权利。
(二)补贴发放方式及发放时间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申报补贴时间截止后,对所有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22年元月15日前将汇总资金请款资料报县财政局申请兑付。县财政局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申请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咨询服务电话:0391-7197039。
特此通告 修武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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