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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取消"啃老族"福利 你知房价有多高?

2012-3-14 08:42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摘要: 全国政协委员景天魁建议,加强对青年人的励志教育,而对于屡次拒绝就业建议,长期赋闲在家的年轻人,他则建议,“取消其享受各种社会福利的资格,以起到鞭策作用”。 取消享社会福利能否鞭策“啃老族”天天向上? ...

    全国政协委员景天魁建议,加强对青年人的励志教育,而对于屡次拒绝就业建议,长期赋闲在家的年轻人,他则建议,“取消其享受各种社会福利的资格,以起到鞭策作用”。

    取消享社会福利能否鞭策“啃老族”天天向上?


    少年壮志当拿云,如果理想不是遥不可及,如果不是原始资本积累太过艰难和漫长,如果不会论为“房奴”、“孩奴”等生活的奴隶……那么,又有多少青年愿意像寄生般活着。


    近年来,工薪阶层的工资虽有提高,但难以跟上房价、物价涨幅。按照国际对比,一般说,人们的收入和购房的比例是1∶6。官方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城镇居民的房价收入比高达8.76,而大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更高,北京、上海、深圳更高达15倍以上。过高的房价让一般人都望“楼”兴叹。近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贺铿表示:“靠工资现在仍然买不起房!”“我这样一个收入在北京肯定不是低收入,那么现在北京一般的老百姓怎么办?”一位副部级高管靠工资都难以在北京买一套像样的住房,年轻的工薪一族若指望凭自己的努力和薪水买房,更是难上加难。


    一方面靠工资买不起房,另一方面又难以享受城市保障房的福利,尤其是在城市没有户籍的工薪族,成为游离在市场和保障之外的“夹心层”。而近年来,房价上涨的同时,房租、物价也齐头并进,让这部分“夹心层”日子更不好过。在这种窘境之下生存和生活,除了逃离“北上广”,就只有在坚持和努力之外,不得不依靠家庭和父母的力量,动用夫妻双方家庭的财力,“集资”买房,以圆自己的“住房梦”。对于他们来说,“啃老”是无奈之举,更是一种“亲情债”。


    因房价、物价被迫“啃老”,这并非一个人、一个群体的不幸,折射了政府政策缺失,保障不周,是政府欠的“民生债”。对于这部分“被啃老族”,政府不是要取消其享受各种社会福利的资格,而是应该出台针对性的保障政策帮助他们“减
负”。将他们纳入保障房的保障范围内,取消公租房的户籍限制,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困难,降低他们的生活负担,让“被啃老族”不再向家伸手要,而是伸手给。


    不过,美好的理想有时并不能付诸现实。以“常回家”而言,立法了就能保证吗?未必。一是这个“常回家”的“常”字含义难定,3天回家一趟是“常”了,那么,在外打工的人3个月回家一次算不算“常”?在国外打拼的人3年回家一次算不算“常”?若强调“常回家”,大禹治水12年三过家门而不入不就违“法”了?二是就算子女回家了,回去后干什么?若敬老、陪侍老人、照料老人,当然很好,若回去是看牢老人的房子财产,或不让孤身父亲或母亲找老伴,这种常回家,父母也未必欢迎吧?三是若子女忙于赚钱搞事业走不开,难道要子女扔掉事业回到父母翼下窝着?四是异地子女若“常回家”,乘高铁的票价,月薪5000元以下的人能承受吗?国家能保证车票随到随买吗?春节临近了,在外打工、打拼的子女们想回家,你看他们为一张车票那个辛苦样,“常回家”立法了,不是在逼大批子女违法吗?至于立法不让“啃老”,亦是荒唐之举,因为“啃”有程度不同,所以也就无法界定,朋友讲了一个例子:有次与弟妹们议论某邻居儿子成家后不肯离家,天天在父母处吃喝,婚后5年未贴过父母钱,于是大家便谴责该子“啃老”,朋友自己女儿一声不啃,长辈们问她什么态度?她无奈说:“我买房,妈妈给了我30万元,我虽独立生活,实际上我比邻居儿子啃得更厉害呢。”朋友兄弟姐妹谔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