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3-13 08:20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2012芜湖楼市新政新闻发布会于今天早上八点半举行,芜湖市副市长洪建平发布芜湖房地产新政。 洪副市长指出芜湖楼市新政是为了落实中央的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扩大保障对象,做到应保尽保。今年保障房重点将在公租房并且将解决初次就业者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工作。 他强调2011年,芜湖房地产投资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4.2%,高于全省9.18个百分点,房屋施工面积2727.9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7.42%,高于全省9.17个百分点,房屋新开工面积1075.7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7.4%,高于全省23.86个百分点,房屋竣工面积389.3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27%,高于全省21.84个百分点,整个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洪副市长指出2011芜湖楼市调控取得预定效果,房价控制达到了预期目标,市场的开竣工情况平稳。 芜湖市副市长对芜湖房地产新政进行简要解读。本次出台政策的目的是:一是严格控制房价,保证市场有效供给;二是加快安居工程建设,健全保障性住房体系;三是倡导生态环保,鼓励省地节能环保住宅建设;四是满足合理住房需求,鼓励各类人才在芜就业创业;五是强化服务监管,规范市场行为。 洪副市长强调芜湖房价控制目标依然按照中央的相关要求实行限价政策,市区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同比涨幅控制在当年我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以内,并且继续实行严格的商品住房价格审核备案制度,严控房价涨幅,对涨幅波动的项目进行跟踪,对涨幅过大的项目实行约谈,直至取消相关优惠政策。 为确保项目按期开工、竣工,洪副市长指出新政要求开发企业严格履行土地出让合同中的开发时序约定,凡因开发企业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开工且超过3个月、未完成年度开发量或达到预售条件未预售的,一律转为现房销售。对延期开发的企业进行约谈,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对超出期限为动工建设的开发项目,新政明确作出了相应处罚规定。开发企业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满1年未动工建设或虽开工但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面积不足总面积的1/3或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按闲置土地处置,征收相当于土地出让金20%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这些举措有利于保持市场的有效供给。 《意见》规定凡是满足“90平方米及以下的户型占总套数50%及以上;达到“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住宅;住宅小区全部使用太阳能或地(水)源热泵;全装修住宅占总套数50%及以上”这四个条件之一,且能严格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该开发项目的建设行政规费可推迟到办理初始登记时缴纳。 洪副市长指出,文件的一大亮点就是引导合理住房需求,鼓励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改善居民住房条件;鼓励实用和专业人才在芜湖就业创业;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扩大受益面。 为了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支持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满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需求,购房给予补助、补贴政策。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含二手住房),在办理产权登记时,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对购买新建自住商品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70平方米以上的,再给予5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对购买新建自住商品住房70平方米及以下,再给予15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新政要求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每次不少于2万平方米、对形象进度已达到预售条件而开发企业不申报预售的项目以及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期限开发建设的项目一律转为现房销售的规定;推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二手房网上签约及交易资金监管;完善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明码标价、“一价清”及备案制度。已经批准预售的商品住房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 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开发企业欠缴出让金、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散布虚假信息、不实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 洪副市长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芜湖的开竣工比较平稳,目前中央的调控政策,限价和限贷的措施在芜湖达到很好的落实,而且芜湖房价控制较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本次新政是为了解决夹心层和刚需阶层的住房序曲,因此不存在救市的问题。 洪副市长指出本次住房补贴主要针对的是夹心层和中低收入水平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另外补助的对象是实用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以适应芜湖城市经济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