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9 16:51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小编最近了解到,我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已经开始申请,今年申请时间为10月1日-10月31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请特别注意,切勿错过申报时间哦! 那么哪些家庭可以申请贴息呢? 一起和小编来看看吧~ 申请条件 在中心及各县(市)管理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符合下列条件时可申请贷款贴息: 民政部门核发的《焦作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证明、经济适用房准购证、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困难证明。 贴息额度 贷款贴息的计发标准为: 借款人本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上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额的50%计发; 借款人及配偶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上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额的60%计发,单笔当年贷款最高贴息限额为4000元。 贴息申请材料 1.《焦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表》; 2.借款人及配偶工作单位出具《薪资证明》(无工作单位或无收入来源的,由所居住社区或街道审核盖章); 3.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军官证、婚姻关系证明; 4.民政部门核发的《焦作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证明;经济适用房准购证、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困难证明; 5.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6.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提供的材料均留存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 贴息办理程序 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采取个人申报、集中审核、公示、发放等流程,每年10月1号至31号为贴息申报月,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借款人于每年10月份,持贷款贴息申请材料向市中心和县(市)区管理部申报(超过10月31号申请的,当年不再受理); (二)集中审核 市中心和各县(市)区管理部初审人员对申报人提供的贷款贴息材料逐项调查、审核,符合贴息条件的,出具《焦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审批表》,然后集中报中心审批; (三)公示 经过审批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市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对经公示后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市中心将其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对象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借款人; (四)贴息发放 市中心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贷款贴息资金转入贴息对象的银行还贷账户内。 如果关于以上贴息内容有任何疑问, 您可以拨打咨询电话: 市中心3388308; 孟州管理部8186058; 沁阳管理部5610508; 温县管理部6125887; 博爱管理部8612983; 武陟管理部7282365; 修武管理部7116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