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25 17:30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近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消息一出,引发各方热议。 赞同的声音认为, 终于有明确规范来约束混乱的房屋面积计算了, 但对于此项规定, 大家还存有更多的疑问, 比如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是否就没有公摊? 此举会不会对房价产生影响等,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来一一解答。 疑问1:此项规范意义何在? 首先大家会想问,为什么要出台这一规定呢?起草规范的专家表示,建立此项规范一是为了与国际接轨,二是解决区域差别问题。 长久以来,由于我国地域差异大,住宅结构类型五花八门,这就造成住宅墙体厚度不同,在套内建筑面积相同的情况下,实际可使用面积不同。同时,由于公摊面积计算存在猫腻,住户使用面积长期处于不透明状态,使用套内使用面积进行计算,实现了“所见即所得”,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 疑问2:建筑面积和套内使用面积有何区别? 根据现有技术规范和规定,在房屋面积上有三个概念: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室内实际能使用的面积 疑问3:按套内面积计算房屋面积,是否意味着没有公摊? 相信关心这个问题的朋友是最多的,按套内面积计算房屋面积,是否意味着没有公摊? 答案当然是不可能的。 公摊就会存在。 公摊面积,指的是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公用部分建筑面积,主要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区域,无论房内面积按何种标准计算,这些都是客观存在需要整栋楼的业主共同承担的部分,不会平白消失。 疑问4:计算方法改变之后,是否会对房价产生影响? 除了公摊,这应该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了。如果按套内实际使用面积计算房屋面积,对房价的影响肯定是有的,但我们也不必过度忧虑。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意思就是说,每套房子在取得预售证的时候,总价就已经确定了,无论按何种方式计算,都不影响总价。但由于套内使用面积小于建筑面积,所以在总价相同的情况下,单价势必会上涨,但“此涨”非“彼涨”,大家理性看待即可。 疑问5:真的有地方采用套内面积计价吗? 您好,是有的,重庆就是。 2002年6月,重庆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以地方法规的形式,首次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 人家2002年就已经开始按套内面积算了, 羡慕不? 反正小编是羡慕的。 虽然房子该买不起还是买不起…… 疑问6:新规定能杜绝开发商“偷面积”吗? 在公摊不透明的情况下,许多业主反映实际得房率与当初约定的不符,那么住建部的新规定能杜绝这一现象产生吗? 虽然理想很美好,但实际很难实现。如果套内使用面积与合同约定内容不相符,这实际上是一种合同欺诈行为,单纯改变房屋面积计算方式无法从根本上杜绝开发商“缺斤少两”。由于此类问题责任界定较为困难,大家在选购房产之前,一定要多了解房屋的相关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总结而言,《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的出现为我们带来了以下几点影响: 1、买房的时候新家有多大一目了然,所见即所得; 2、公摊依然会有,公摊依然会有,公摊依然会有; 3、房款总价不变,“单价”上涨需理性看待; 4、新规出台并不意味着开发商“偷面积”现象从此消失,大家选房仍需擦亮眼睛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