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1 17:34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焦房文〔2018〕114号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焦作市市区2018年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城区房管、住房保障部门: 为保障住房困难群众住房需求,做好2018年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特制定《焦作市市区2018年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焦作市市区2018年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2.2018年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日程安排 3.2018年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房源一览表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1 焦作市市区2018年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 分配方案 为保障住房困难群众住房需求,做好2018年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个人申请、自愿租赁、随机摇号、自主选择,优先照顾特殊困难保障家庭,实行提前预分配的原则。 未入围的住房保障家庭和未选公共租赁住房(含放弃)的入围家庭需重新申报复核保障资格,连续两次放弃选房的需重新申报保障资格。 二、分配对象 2018年申报和复核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并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按照电脑摇出的顺序号,依照房源的1.5倍确定入围名单。 三、分配房源 本期分配房源共2145套。其中:山阳区民馨苑小区(17套)、山阳区住投公司太行路(太行名府)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512套,预计2019年入住)、中站区廉租住房1、2号楼(12套)、中站区玫瑰园小区配建廉租住房项目(2套)、中站区解放西路北棚户区(王封冶化公司集体宿舍及住宅)改造项目配建廉租住房(3套)、马村区廉租住房小区1、2号楼(9套)、马村区鑫园壹代天骄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328套,预计2019年入住)、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62套,预计2019年入住)。 四、分配时间 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9日。具体安排见《2018年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日程安排》。 五、分配规则 (一)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通知入围分房家庭,并召集入围分房家庭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等资料,按市房产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号选房。 (二)入围分房家庭必须按通知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选房,无故不参加选房的视为弃权。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提前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一同到各城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书面授权书。 (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采取按摇号顺序自主选房的方式进行,房源不分辖区,分配对象可自主选房。一个家庭只能一次选房,一旦确定不得要求进行再次选择。 (四)一个家庭限定配租一套住房。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后不再享受租赁补贴。 (五)摇号前由市公证处对摇号的电脑进行查验,并对摇号候选家庭资料和备选房号信息进行审验,合格后导入电脑。 (六)住房保障家庭申请人按照顺序各自摇出自己的选房顺序号,按顺序选房,选房结果由工作人员现场公布。住房保障家庭申请人现场登记签名,工作人员发放所选房屋的房卡并在电脑房屋信息中标注。 (七)市房产管理部门向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发放《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须在《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并与市房产管理中心委托的区房产管理部门签订《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区房产管理部门通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逾期十五日不签订《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放弃所选房屋的两年内不可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八)分配后仍有的剩余房源,向未入围的住房保障家庭公开认租。剩余房源将在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网站公开,未入围的住房保障家庭愿意租赁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认租并签订租赁合同。 附件2 2018年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日程安排 附件3 焦作市市区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第二期房源表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