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7 09:19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焦作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各项任务部署,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有力推动住房保障工作。截至目前,30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全部开工,开工率100%。 2011年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16258套(含农林项目783套)。其中廉租房项目5个,1488套;公共租赁住房6个,3749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8个,1904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11个,9117套。截止目前,30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共计210栋,16258套。按已开工套数占台账计划开工套数(16258套)比例计算,全市总开工率为100%。 焦作市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先后成立以孙立坤市长为组长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局面。该市建立了工作台账,从土地供应、前期手续办理、建设资金落实、工程形象进度等方面对每个保障房项目进行细化,作为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连续出台了廉租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租金补贴发放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政策文件为该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推动住房保障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实行联审联批制度。各审批单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简化程序,特事特办。避免了手续办理单位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加快手续办理速度。 焦作市组成专项督查组,专人进驻各县(市)区,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进展情况上报有关领导并在新闻媒体公布。对开工和建设进度明显滞后的,市政府督查室跟进督察,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 组建了焦作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组织开发建设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目前已在城区购得土地两处计203亩,拟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000套、公共租赁住房1000套。 实行严格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材料的采购、工程的招投标、施工监理单位的聘用等程序和环节,都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实行建筑物铭牌制度。建立建设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督导组四级监管机制,确保保障房建设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