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9-16 12:31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中秋前夜,郑州市政府网站在深夜挂出了一则名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传言已久的调控消息变为了现实。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 发展的通知 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总要求,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新形势、新特点,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扩大居住用地供应规模,调整优化布局,加快供应节奏,年底前采用多批次、集中供地的方式供应市场。 二、依据土地评估价、基准地价及市场指导价合理确定居住用地及兼容居住用地的其他用地的挂牌起始价。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土地出让时,网挂报价超过50%溢价率时,网挂报价中止,采取“限地价,竞房价”,即地价确定,参与网挂的竞买人现场竞综合房价,综合房价报价低者为竞得人。市内五区及郑州高新区土地出让时,网挂报价超过50%溢价率时,网挂报价中止,参与网挂的竞买人进行最后一次现场报价,依据挂牌须知等相关规定,确定竞得人。 三、除大棚户区改造用地外,居住用地及兼容居住用地的其他用地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提高到100%,溢价部分土地出让金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缴清。 四、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金额同时按三个条件核定,一是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贷款限额,二是严格按照缴存余额规定的倍数发放个人贷款,三是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以一、三2个条件核定。 五、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资金来源的审查。加大对银行机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对首付款来源、借款人家庭已有住房数量、借款人信用资质和购房合同真实性等情况加强实质性审核。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六、严格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价格管理。开发企业应根据项目品质、区位等条件合理定价,在预售方案中据实申报。住房保障部门建立网签价格均价公布制度,企业申报价格明显高于网签均价的项目,应向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七、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对外销售,并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明码标价、公开对外销售,不得以各种借口分批、分次销售,不得采取垫付、分期等方式降低首付款支付比例。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八、房地产中介组织不得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散布虚假信息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交易。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依法从重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中介机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将其清出市场。 九、各相关部门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对编造虚假信息、造谣滋事者,要依法追究责任。本通知适用范围为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县 (市)及上街区可根据本辖区实际,采取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本通知自2016年9月18日起执行。 2016年9月14日 解读丨业内:限制地王 市场预期会有所冷静 一条“子夜袭来”的消息自然也让许多地产业内人士顿时“精神”起来。一位供职于某大型地产公司的资深人士也向记者表露了他对于“郑州版调控政策”的看法。 “明显是在限制‘地王’,其他内容多少有点‘不疼不痒’,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个‘土地政策’,与个人购买者关系不是很大。”他告诉记者,在这个于子夜露面的调控政策中,“最扎眼”的内容莫过于对“地王”的限制性条款,从某种意义上讲可谓为“地王”“量身定做”。“当然,市场预期也会因此有所冷静”他说。 其中,《通知》的第二条内容,在很多人眼中似乎有些“眼熟”,仔细看后您也许会发现,这些条款其实就是他城在此前调控政策中用到过的“熔断机制”。 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针对郑东新区和经开区制定的“限地价,竞房价”政策,就是说在“熔断”发生后,在已确定地价的情况下,各位竞拍者需报出未来宗地所坐落房屋的综合售价(一般情况下是指最高售价),许诺销售价格最低的人便是这块宗地的主人。 这边两块北龙湖即将开卖的“土地”刚刚“因故中止”,那边紧随其后便祭出了“瞄准地王”的调控政策。那么这个被称为“剧透”的行为究竟意味着 什么呢?记者深夜采访的几位业内人士也有不同的看法。其中,有人认为是郑州市的相关部门“不舍得伤及北龙湖的宝地”,也有人认为,这两块地或要重新核准地价。 盘点全国各地楼市调控政策 2016年上半年,全国大部分地区楼市火爆。为控制房价,各地已陆续实施或酝酿实施“限贷”、“限购”等政策,一大波楼市调控政策已经出台或正在出台的路上。楼市的调控政策对房价影响有多大?我们来梳理一下近期各地的楼市调控政策。 厦门 厦门8月31日发布消息,自9月5日起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 一、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武汉 武汉8月31日宣布将于9月1日起实行限贷政策: 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或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以及还有1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 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2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继续暂停发放相应购房贷款。 南京 8月11日,备受关注的南京楼市调控新政终于正式公布。 新政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除高淳、溧水);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除高淳、溧水)。两者均比之前提高了5个百分点。 苏州 苏州于8月11日发布楼市调控新政。在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中,不仅提出要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还提出“限外”条例。其中,在首付比例方面,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由40%调整为50%。居民家庭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继续停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此外,苏州还提出,非本市户籍购买第二套住房,必须提供个税缴纳证明或社保证明。具体要求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其它 在上海,近期出现“准备于9月推出进一步收紧房贷政策”的传闻,8月29-31日这连续3天,上海新房成交超过1000套,房地产交易中心网签系统出现故障,上海市民为抢购房产纷纷离婚。 这波调控政策下,楼市会如何走?我们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