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7-3 11:17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开展《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房产管理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开展《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2、焦作市城区开展《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宣传周活动任务分解表 2015年7月2日 附件1 关于开展《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 《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学习、贯彻《办法》,积极培育、规范我市房屋租赁市场,让房屋租赁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房屋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和房屋租赁在房地产市场中的作用,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焦作市城区开展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宣传周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 通过媒体宣传、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办法》出台的意义、对租赁当事人特别是承租人权利保护的原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及其他各项规定。使广大群众了解房屋租赁的基本知识,自觉服从职能部门管理,为《办法》的顺利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主题:规范房屋租赁行为,营造和谐租赁氛围 时间:2015年7月3日—9日 三、活动组织领导 为加强宣传活动的领导,成立焦作市房屋租管理办法活动宣传周领导小组,局张志超副局长任组长、郜延军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成员为:王韶伟、贺东升、郭俊波、冯尚慧、赵贵明、褚海林、穆真红、王毅、靳克明、皇甫利红、张风菊。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房产与行政事项服务科,贺东升任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内容 (一)在媒体上进行宣传。主要以三种形式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一是在局门户网站、房信公司网站和局登记大厅电子屏幕公布省长令及《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二是在焦作日报刊登《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局领导署名文章;三是在焦作电视台综合频道连续三天以字幕滚动的形式宣传《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 (二)悬挂宣传横幅。在局办公楼正门、焦东房管所、焦西房管所、国有经营性用房管理所大门前、部分登记备案的租赁单位(户)门店前、部分物业管理企业小区大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三)现场组织宣传、咨询和维权服务活动。利用1天的时间,在局办公楼正门旗杆前、焦东房管所、焦西房管所(国有经营用房管理所)大门前设置《办法》宣传咨询台,主要通过展板、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形式,向社会群众现场宣传《办法》出台的意义、房屋租赁原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并在现场开展维护群众权益活动,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并限期办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活动要求 (一)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按照局制定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并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做好宣传活动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局办公室要积极与市新闻媒体进行联系和沟通,认真做好此次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各县(市)区房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市中心城区活动的模式,积极与当地新闻媒体联系与沟通,共同做宣传报道工作。并于2015年7月13日前将本辖区开展宣传活动周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焦作市房产管理局房产与行政事项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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