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怀川动态 查看内容
小区丢车物业该不该赔

2014-11-28 16:20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摘要: 近几年,因停放在小区的轿车被盗引起的纠纷日益增多,就此类案件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是争议焦点!那么到底物业该不该负责任了,接下来房信网的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小区停车场 ...
    近几年,因停放在小区的轿车被盗引起的纠纷日益增多,就此类案件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是争议焦点!那么到底物业该不该负责任了,接下来房信网的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小区停车场大部分为两类:1、开发商投资建设、可供出售的专用停车场,一般是在楼层地下。这类停车场产权明晰,始为开发商所有,后为购者所有。2、前几年建造的小区,当初建造的停车泊位较少。最近几年随着汽车渐渐进入平常百姓家中的增多,在小区地面(公共场所)空地改成的停车场,如小区道路旁、楼房旁等。

    车位租赁与车辆保管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业主都要使用这个车位。但是,他们是有明显区别的。如果是一种租赁合同关系,那么物业管理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间构成保管合同关系,那么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业主在小区停车场内的车辆出现损坏或者丢失,物业公司就没有责任吗?从权利与义务平等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来看,只要收取了停车的费用,就应履行保管的义务。不论以什么名义,“场地使用费”也好,“车位使用费”也好,“场地租金”也好,所收费用都是车辆存放的费用。如果业主交付了车辆存放的费用,取得有效证据,不管是发票还是收据,业主跟物业方就存在了保管合同关系,那物业方肯定应该存在相应的保管义务。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业主的财产损失的后果的形成有过错,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编认为现在购买的住房,都有专门的自行车停车库,物业所收的物管费中包括了对自行车库的管理费,所以自行车如果停放在车库里丢失,物业要承担赔偿责任;而没有按规定停放在车库里车辆丢失或被损害,物业则不用承担责任。至于汽车的赔偿问题,则要看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有没有对此进行特别的约定。
微信扫一扫
楼盘全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