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4 11:44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1目的 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行为,确立登记标准和登记程序,使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工作更加准确、便民、优质、高效。 2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对市城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核准管理。 3职责 3.1为申请人提供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3.2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资料,是否符合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条件; 3.3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手续,向符合条件的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4工作程序 4.2文字说明: ⑴登记申请书; ⑵申请人身份证明; ⑶房屋所有权证; ⑷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⑸现场勘验材料; ⑹其他必要材料。 ⑴登记申请书; ⑵申请人身份证明; ⑶房屋所有权证; ⑷所有权人表示放弃所有权的书面声明。 4.3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批量登记件不计入此规定时限。 4.4收费标准:注销登记不收取登记费、工本费。 4.5质检:按每月不低于登记件数的3%进行抽查。 5规程依据 5.1法律: 5.2规章: 6资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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