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4 11:37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1目的 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地役权登记行为,确立登记标准和登记程序,使地役权登记工作更加准确、便民、优质、高效。 2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对市城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房屋地役权登记的核准管理。 3职责 3.1为申请人提供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3.2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资料,是否符合房屋地役权登记条件; 3.3办理房屋地役权登记手续,向符合条件的权利人发放《房屋他项权证》。 4工作程序 4.1工作流程图: 4.2文字说明: ⑴登记申请书; ⑵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⑶房屋所有权证; ⑷地役权合同 ; ⑸其他必要材料。 ⑴登记申请书; ⑵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⑶登记证明; ⑷证明地役权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 ⑸其他必要材料。 4.3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4.4收费标准:住房登记费60元/套;非住房登记费400元/宗(依据豫发改收费[2005]1825号、焦政[2009]02号)。 4.5质检:按每月不低于登记件数的3%进行抽检。 5规程依据 5.1法律: 5.2规章: 6资料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