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4 11:36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1目的 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核准行为,加强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管理,使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核准工作更加公正、便民、优质、高效。 2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对市城区内符合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条件的房地产进行预告登记的核准管理。 3 职责 3.1为预告登记双方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
3.2审查预告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资料,是否符合登记条件; 3.3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向符合条件的预告权利人颁发预告登记证明。 4工作程序 4.1工作流程图: 4.2文字说明: ⑴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设立申请书; 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⑶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⑷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⑸其他必要材料。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4.3承诺期限:4个工作日。 4.4收费标准:预告登记费住宅每件60元,非住宅每件400元(依据豫发改收费[2008]551号、焦政[2009]02号)。 4.5质检:按每月不低于登记件数的3%进行抽检。 5规程依据 5.1法律: 5.2规章:
6资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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