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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测绘成果审核及楼盘建立操作规程

2014-11-4 11:20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摘要: 1目的 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房产测绘的核准行为,使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和楼盘建立工作更加公正、便民、优质、高效。 2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市城区范围内的房屋测绘核准管理。 3 职责 3.1提供测绘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

1目的

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房产测绘的核准行为,使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和楼盘建立工作更加公正、便民、优质、高效。

2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市城区范围内的房屋测绘核准管理。

3 职责

3.1提供测绘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3.2审查房产测绘单位的有关证件是否符合测绘条件;

3.3对测绘单位的测绘成果认为有必要的进行现场勘察;

3.4审核的测绘成果,合法有效;

3.5负责楼盘的建立、变更、维护、撤并工作。

4工作程序

4.1工作流程图:

4.2文字说明:

4.2.1初审。初审人员收到测绘公司移交的档案后核对房屋现状与申报是否相符,对房屋测绘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资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4.2.2审批。在初审的基础上,由科室负责人审核测绘申请人提供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现场勘丈,图纸与调查情况是否相符,并对勘丈结果进行最后审查。

4.2.3加印。在审核合格的房产测量平面图上加盖“测绘成果审核章”。

4.2.4建立楼盘。对建立楼盘所需的数据进行录入、扫描。

4.2.5记录归档。将审批后的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4.3 承诺期限。测绘成果审核3个工作日,楼盘建立5个工作日。

5规程依据

5.1法律:

5.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自199511起实施)

5.2规章:

5.2.1《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 (200081起实施)

5.2.2《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自20001218起实施)

5.3局文件:

5.3.1《焦作市房产测绘暂行规定》

6资料存档

存档资料名称

保存期限

保存地点

测绘报告、平面图及相关资料

  永久

测绘科档案库房

审批表

  永久

测绘科档案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