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4 11:15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1目的 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房屋登记资料对外利用核准行为,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使对外利用工作及时、规范、准确、优质、高效。 2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市城区内符合条件的房屋所有权人及相关利用人。 3 职责 3.1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3.2核准房屋产权人提交的相关资料是否与所查阅房产的信息一致; 3.3保证所查阅和利用信息与档案一致; 3.4对产权人的房产信息要严格保密。 4工作程序 4.1工作流程图: 4.2文字说明: ⑴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⑵身份证明(原件); ⑶有效证件; ⑷利害关系人提供身份证明、与查询房地产有利害关系的证明; ⑸房屋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身份证明、继承(受遗赠)证明; ⑹其他相关材料。 ⑴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⑵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原件); ⑶单位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⑷原单位名称变更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⑸其他相关材料。 4.3 承诺期限:符合查询条件的,及时提供查询服务;不能当时提供查询的,10个工作日内提供。 4.4 收费标准: 5规程依据 5.1法律: 5.2规章: 5.3省发改委文件: 6资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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