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别被“赠送”迷惑
摘要: 2014-4-10 09:34 “一房变两房、两房变三房”“赠送面积后,得房率高达90%甚至100%”“送飘窗、送露台、送花园”…… 以“赠送”为代表的营销方式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每当市场行情不好的时候,就会重现楼市,2012年和2013年楼市的成交 ...

   “一房变两房、两房变三房”“赠送面积后,得房率高达90%甚至100%”“送飘窗、送露台、送花园”……


   以“赠送”为代表的营销方式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每当市场行情不好的时候,就会重现楼市,2012年和2013年楼市的成交低迷,让送面积、送汽车、送装修、送物业费……都成为开发商打破观望屡试不爽的法宝,但是一系列的赠送并非全部都带来了实惠,有些项目则因为承诺夸大,难以兑现,在今年集中收房时,最终露了馅,从“馅饼”变成了“陷阱”。


   “羊毛出在羊身上” 律师提醒应尽量要求将赠送写入合同。不论开发商怎么说,购房者怎么看,现如今“赠送面积”已经成了市场的一种主流方式,尤其是在成交低迷时,更是被众多项目效仿。想要也好,怕要也罢,各个楼盘都争先恐后地“送”起来了,因此如何踏踏实实地拿到赠送面积,如何降低风险,才是当务之急。为此,记者采访了律师。


   赠送面积并不同于正常购买面积,它一般不能计入产权面积,因此不能用于投资、抵押,拆迁时也不会得到补偿。大多开发商不将赠送面积写入合同内,购房者最好应要求将赠送内容写入补充协议中。


   对于如何保护买房人的利益,律师认为,首先要清楚赠送部分的真实情况,无论是面积还是精装修,抑或是物业费,购房人都要先了解清楚,如果赠送的附加值是切切实实的,对于购房者来说肯定是一件好事。但最重要的还是要在购买这种赠送面积的房源之前,尽量要求把赠送面积的详细条款切实写入合同附件当中,形成文字性的合同,这样才能真正受法律保护。对于开发商的口头承诺,不要相信太多,但要做好只有合同才是正规可靠的。即便不能写入合同,也建议购房人在买房前应该对开发商的承诺留有录音、照相等证据,一旦收房时遇到问题,可以采取集体维权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展会信息
  • 2015年第三届房地产网络博览会
  • 展会时间
    9.19-11.29
  • 主 办 单 位
    焦作市房产管理局
  • 承 办 单 位
    焦作房信网
  • 协 办 单 位
    焦作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
    焦作市天乐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焦作市政源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焦作市住宅与房地产协会
  • 九大活动主题
    • 长久惠
      9.19 惠长久,长长久久。
    • 团圆惠
      9.27 团圆惠,月饼节。
    • 爱国惠
      10.1-10.7 爱国惠,放大假 放大价。
    • 十全十美
      10.10 十全十美,一惠到底。
    • 尊老惠
      10.21 尊老惠,重阳节,重YOUNG节。
    • 奇妙惠
      10.31 奇妙惠,万圣节。
    • 双11惠
      11.11 双11惠,光棍节,购物狂欢。
    • 感恩惠
      11.20 感恩的信,感恩惠,感谢有你。
    • 狂欢日
      11.29 狂欢日 狂欢狂抽IPHONE6。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2012   焦作房信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热线:0391-2972000   广告垂询:2972000  市场发展部
    声明:本网站所发布的新房、二手房、出租房等价格及其他信息由发布者自行提供,仅供网友参考,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豫ICP备12023741号   焦公网安备: 41080002000878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Powered by Discuz!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