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26 10:12发布者: 焦作房信网
昨日,从市文物局得知,针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文物保护问题,我省日前下发了《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在城镇化建设中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将按照《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对乡土文物建筑的保护和监管。 乡土文物建筑主要是指农村地区的历史街区、古村落、古民居等传统历史建筑。据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现存乡土文物建筑1385座,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由文物保护员进行日常监管。然而,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部分乡土文物建筑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特别是一些年代久远且未及时维修的乡土文物建筑。 《通知》要求,将乡土文物建筑保护纳入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中,且作为城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对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乡土建筑,应当按照文物法规在原地予以妥善保护,而不能拆旧建新。对无法实施原址保护的单体建筑,可履行报批手续后迁移重建或集中重建。对古村落按照不损害文物本体、格局和历史面貌的原则,改善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使原有居民能够在世世代代居住、生活的古村落里享受现代生活的便利,同时延续固有的文化传统和生活方式。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引导农民群众合理利用,或者开辟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和公共场所。 |